自称以古董换别墅 男子霸占他人房产 法院执行强制搬迁

14.08.2014  06:49

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夏江丽 徐磊

  自称用多件艺术收藏品交换得来朋友的一套别墅,男子何某长住别墅,不惜与友人反目,更无视法院的搬迁执行通知。昨日,南沙法院联合公安、街道等多个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让别墅物归原主。

  被告:当初对方同意别墅换古董

  何某是一名古董收藏爱好者,2008年与老罗认识。两人趣味相投,关系最好时甚至提出要结亲家。老罗的儿子拜何某为师,学习艺术品鉴定。

  何某称,后来老罗说自己在南沙滨海花园有一栋联体别墅,用来摆放艺术品最好不过了。何某看后很喜欢这栋别墅,就提出愿意拿自己的古董和老罗交换别墅。

  何某在答辩状指出,当时老罗允诺,就陆续把何某的古董拿回家收藏,并于2009年5月将别墅锁匙及一切房产证件给了何某。何某随后对别墅进行一番装修住了进去。

  但在2009年8月30日,老罗急需用钱周转,就叫何某把别墅的房产证拿给他暂用一段时间,等他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再还。为此,老罗还写了一份《转让书》,表明已经把别墅转让给被告。何某毫不犹豫就把房产证交给老罗,并当场撕掉《转让书》以表诚意。

  孰料一年后,老罗因为经济困难,要把别墅拿回来,同时当初交换的几件古董也会还给何某。不过,何某称老罗一直没有把古董悉数归还,所以这就是何某不愿搬出别墅的原因。

  原告:只是借住,每月收3000元

  然而按老罗的说法,2009年7月何某向他借住别墅,后来他多次向何某提出要收回别墅。2010年8月,何某向老罗保证,每月会支付3000元使用费作为补偿。然而,何某交了5个月的使用费就不再缴费了,一直拖欠至今。

  2011年,南沙法院判决原告要求被告何某将讼争房屋腾空交还给原告。何某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不久,老罗向南沙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南沙法院受理后,多次向何某发出搬迁执行通知书,并向何某发出强制迁出房屋公告,但何某及其家人借口拖延履行。

  昨日,南沙法院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公安、消防、卫生及街道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下,依法对何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非法占用房屋近三年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腾空搬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