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捕捉663只野鸟遇交警查车 或被追究刑责

11.10.2014  11:09

昨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查获一批野生鸟类。图为民警在清点查获的野鸟数量。(记者 杨泽彬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下午,3名中堂镇居民捕捉一车野鸟回家途经东江大道石排段时,意外遇到交警查车。交警截停车辆检查后,将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以下简称“森林分局”),森林分局当场截获663只野生鸟类。

   交警查车意外发现非法捕鸟

  昨日下午2时多,市交警部门在东江大道石排段例行查车。

  “当时,一辆日产车内有几捆竹竿从后排一直伸向前排挡风玻璃附近,我觉得这有安全隐患,就立即上前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一位参与现场查车的交警对记者说,“我们检查发现车内有几个竹篓与网兜,里面有大量的野生鸟类,我们意识到可能是排法捕鸟,并立即将情况通报给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分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车内3人与涉事车辆带回分局。

   3人联手捕到663只野生鸟

  昨日下午,记者在森林分局大院见到了当事人与涉事车辆。经了解,3名当事人都是中堂镇潢涌人,均已退休。

  当事人丁某说,10日凌晨4时多,他们三人开车到桥头镇的菜地捕鸟,“我们以前也捕过几次,都是自己吃,不会卖给酒楼,偶尔也卖给邻居与亲友,一般是3~3.5元/只”。

  记者看到,他们捕鸟用的工具有6捆带网的竹竿、3只大竹篓与5只小网兜、3台用于吸引鸟类的音器、3个手电与2部电源等。竹篓与网兜里装的是捕来的野生鸟类,以体形较小的麻雀为主,也有体形较大的鸟类。

  森林分局副局长朱文非介绍,经统计这批鸟共有663只,其中包含221只死掉的鸟儿,死因主要是被丝网卡死和关在竹篓里闷死。初步判断,这批鸟主要有4种,其中以麻雀为主,另外3种还需专门部门鉴定。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麻雀属于省重点保护动物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捕鸟行为或已够追究刑责标准

  捕鸟者的行为该如何处置?朱文非说,按照我国《森林法》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并同意,利用竹网或其他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属于非法狩猎行为。其中,猎捕野生鸟类超过20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按数量看,这3个人的行为超过了追究刑责的标准,但我们还需继续调查其是否是属于非法狩猎等更多细节。”朱文非说。

  据悉,此次查获的存活野鸟已在昨日傍晚放生。

  (报料人:萧先生 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