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强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17.03.2016  20:25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部署今年清明祭扫工作,3月14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召开推进节地生态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震强、省农委副巡视员唐明珍、省林业局副局长卢兆庆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主持会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侯学元指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殡葬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减轻群众负担的有效举措,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改革。他强调,要着力抓好改革葬式葬法、加强安葬设施建设、强化后续服务和管理等三方面工作,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土地硬化面积。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80%,所有乡镇都建有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新建经营性公墓生态葬比例不低于35%,现有经营性公墓存量土地的生态葬比例不低于20%。加强乡镇骨灰堂、生态安葬林等安葬设施的日常管理,引导文明低碳祭扫,让逝者家属感到满意。他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创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生态安葬奖补相关政策和标准,提高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积极支持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在葬式葬法、服务模式、生态奖补、环保科技等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激发和保护干部群众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积极性。侯学元强调,要加大引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普惠型殡葬政策,增加免费服务内容,建立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加强观念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的重大意义、法规政策和实践成果,让群众了解、接受生态安葬。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带头选择生态安葬。

  侯学元还就2016年清明节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有序组织开展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努力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大力宣扬先进殡葬文化,确保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吴震强强调,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将其列入当地用地总盘子,在用地计划上优先安排;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消化乡镇节地安葬设施的土地使用违规问题;将生态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作为供地条件要求;对公益性殡葬设施可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唐明珍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协同做好政策落实、管理服务、宣传引导工作。卢兆庆要求,各地林业部门要支持节地生态安葬,在使用林业定额指标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方面给予特殊支持,对于非法占用林地建墓地的依法查处。同时要求各地加强清明节期间火源管控,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指导意见》,省民政厅等11部门近日还将联合发文出台《江苏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