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9月7日,云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庞国梅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了云浮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审议通过了《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庞国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强调。
庞国梅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云浮稳定的发展环境。具体要落实好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二要严明奖惩,推动责任落实。《意见》明确,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党委、常委也要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切实做到心中有责;《意见》还提出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的制度措施,明确了奖励、惩处的情形,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同时,对于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找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一件件抓好整改落实;要结合云浮实际,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要动员全市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工作氛围。
据了解,《意见》中的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岗双责的“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失职追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强化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促进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