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09.12.2014  10:25

 

 

2014年1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参加会议并做讲话。

座谈会上,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陈伟雄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制度,条例立足于“以防为主”,从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规范健全相关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制度,主要有“ 四个强化,五个细化”: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强化气象主管机构服务职能、强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强化气象灾害灾后分析和评估;细化健全气象灾害预防工作、细化停课停工和安置措施指引、细化气象灾害主要预防措施、细化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和专业服务、细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

省气象局副局长邹建军就贯彻落实条例谈了几点意见,提出要贯彻落实好条例,需要多方配合和公众参与,要通过广泛宣传让整个社会知法、懂法、遵法、用法。同时,还要进一步提升气象管理水平,全面依法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积极实施和完善停课停工制度,强化极端天气(雷电)公共安全监管,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推动配套标准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参会的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教育厅等单位也结合其职责谈了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加强部门协作进行了交流。

  最后,陈小川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抓紧落实部门间联动共享机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停课停工制度、气象灾害分类防御制度、预警信息传播制度等重要制度,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