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铁案凶手被判死刑 死者家属称其无悔意
京华时报讯发生于2014年5月21日的台北地铁随机杀人案震惊全台湾。新北地方法院6日下午4时30分宣判,合议庭判处凶手郑捷死刑。
去年5月21日下午4时22分至26分,21岁的东海大学二年级学生郑捷以随机杀人的方式,在捷运板南线列车车厢内见人就砍或刺,造成4死22伤。去年7月21日,新北市检方宣布案件侦结,依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起诉郑捷,向法院请求对其处以死刑。
本案由新北地方法院审理。今年2月10日,控辩双方进行最后言词辩论,郑捷的辩护律师团律师梁家赢、刘继蔚针对他的教化性、心理状态、检方举证及精神鉴定是否合法等提出辩词,主张郑捷在成长过程中不和家人谈心事,以致情绪无法抒发,才会想以杀人的方式来自杀。
律师团认为,郑捷个性倔强,才会不愿低声下气,坦承自己“后悔”,但实际上已知道自己做错,表达再来一次就不会杀人。律师团也主张,郑捷的手法是“一刀毙命”,“被害人没有受到残暴痛苦”,郑捷并非没有矫正、教化的可能,请法官判处死刑之外的适当之刑。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委托中央警察大学教授沈胜昂对郑捷做心理评估,报告结果显示郑捷虽未达人格违常标准,但“矫正教化难度高”,接受教化与治疗的意愿也不高。
新北地方法院提供的判决书称,被告人郑捷的人格具有不在乎社会规范的特质,行凶时无任何怜悯或同情之心,行凶后也无丝毫愧疚之意,更无悔悟之心,其手段、情节、所造成损害及犯罪后态度等情况,均显示其恶性重大至极,难以教化,“本院欲求其生而不可得”。
另据报道,在宣判前郑捷表示,“判我死刑也不在意,一审新北地院就是要判我死刑”,还说“赶快判一判把案件送去二审”。郑捷父母则写信给合议庭,表示对儿子的行为感到痛心,愿与孩子共同接受心理咨询治疗。
死者潘碧珠的儿子昨天受访时气愤地说,前几次开庭,郑捷在庭上的说辞和态度,让家属觉得他毫无悔意,不接受死刑以外的判决结果。(新华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