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一季度水产加工制品抽检,1批次不合格

17.04.2016  09:41

  记者13日从台山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系列监督抽查。其中,水产加工制品共抽样27批次,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有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达96%。

   生产环节情况较好,但个别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

  水产加工制品尤其是盐渍鱼一直是台山的特色食品,截至今年3月31日,台山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29家,其中广海镇有24家(广海镇海景大道水产品加工园区16家、园区外8家),端芬镇有2家,斗山镇有1家,水步镇有1家,川岛镇有1家。

  近年来,水产加工制品一直作为重点行业进行监管。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打造地方特色品牌,今年以来,台山市食药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保证水产加工制品的质量。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台山市食药监局出动监管人员87人次,对台山29家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今年3月,台山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还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广海镇18家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样品27批次,样品包括盐渍鱼和虾酱,检测了铅、无机砷、镉、铬、甲基汞、多氯联苯、N-甲基亚硝胺、敌敌畏、标签等12个项目。其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是产品标签中未标示净含量字样。

  台山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从本次抽检的结果来看,台山市水产加工制品生产环节情况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分析原因主要是问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标签标识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理解不够、学习不够,但此次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并不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

   加强宣传标签标识相关知识,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对于下一步监管工作,台山市食药监局表示,针对个别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该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宣传标签标识相关知识,让企业深刻理解正确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推动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继续加强对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核查工作;继续完善水产加工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确保水产加工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巩固台山市水产加工制品品牌的良好形象。

  此外,对于购买水产加工制品,台山市食药监局建议消费者应在正规超市、商场或集贸市场进行购买,不要在流动摊贩等非正规场所购买水产加工制品。购买水产加工制品如盐渍鱼时尽量选择预先密封、包装完好的,对于包装有破损、标签标识不规范、鱼体有发粘或黄锈斑现象的、鳃内和腹腔等处有蛆虫的、肉和骨骼结合不紧密得、体表发红、有油耗味或其他异常味道的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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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杂物较多,卫生较差,加工中产生的废物、垃圾未能及时清理。

  部分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的晒场管理不严格,仍有在晒场外露天晒制的情况发生。

  部分水产加工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留样工作未能按要求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