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4成毒品案发生在3镇
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黄磊 郝红 2011年来,江门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犯罪案2053件,其中台山三镇成为案件高发区,台山40%毒品案发生在台城、海宴、斗山三镇。江门市中级法院近日对全市毒品犯罪案开展调研,发现毒品犯罪在江门有下降趋势,但向农村蔓延势头有所加强。
重新犯罪率较高
根据法院统计,江门两级法院2011年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811件883人,2012年共审理531件615人,2013年共审理557件659人,2014年至今共审理254件313人。案件数量有下降的趋势,显示江门市近年来对毒品案件的打击逐步取得成效。2011年来总计2053件毒品犯罪案中,贩卖毒品罪案居多,法院统计的受案数据为2023件,占全部涉毒案件的90%以上。
在2053件毒品案中,被告人获重刑判决的不多。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贩卖毒品罪案中存在重复被起诉判刑的情况,被告人重新犯罪率较高。以台山市法院审理的案件为例,2011年来被台山法院判刑的被告人中,属累犯的达到116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0%。
农村毒品案增多
此外,江门毒品犯罪案被告人多为本地人,这些人大多无固定职业,因吸毒当尽家资,又无收入维持其继续吸食毒品,遂以参与贩卖、运输毒品作为赚取毒资的途径,因而陷入“因吸而贩、以贩养吸”的恶性循环。
法院调研报告还提及,台山市的台城、海宴、斗山成为毒品犯罪高发区,2011年以来台山市法院所审理毒品犯罪案中,40%发案地在台城街道、海宴镇、斗山镇。虽然江门毒品犯罪案逐渐减少,但从城乡对比数据看,农村毒品犯罪案有增多趋势。
案例
辍学少年去贩毒
19岁的小曾,因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离家出走,他读到初二便辍学,至今无业。2013年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小曾通过电话与吸毒人员联系好贩卖毒品事宜后,来到台山市台城城北朝阳村一出租屋处贩卖毒品给伍某,非法得款30元。同月下旬的一天,小曾又以同样方式在上述地点,贩卖毒品给伍某,非法得款30元。最后被台山市警方当场抓获,并缴获毒资120元及手机1台。
吸毒让家庭破裂
刘某与苏某于200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甚好,开了一家小食店,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好景不长,2009年苏某因交友不慎而吸毒,性格变得粗暴,动辄殴打刘某和孩子,还经常从店里拿钱买毒品。有时毒瘾发作还自残,苏某被多次强制戒毒均又复吸。为吸毒苏某变卖了所有家当。刘某忍无可忍,最终上诉法院与苏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