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阿里巴巴可转让股份或重新申请来台投资

04.03.2015  10:59

  中新网3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经济部长”邓振中3日表示,大陆电子商务龙头阿里巴巴来台投资涉嫌违规,“经济部”给予6个月时间改善,可以转让股份或重新申请。

  台“经济部商业司”认定阿里巴巴涉嫌隐瞒陆资身份,利用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进入台湾市场,裁罚阿里巴巴新台币12万元,6个月内补件。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3日在“立法院”质询邓振中,基于什么理由开罚阿里巴巴。

  邓振中答询表示,阿里巴巴来台湾申请成立分公司时,说是新加坡公司,但后来发现阿里巴巴去年在美国上市是陆资,阿里巴巴集团执行主席马云是陆资,阿里巴巴是一个大陆公司。

  杨琼璎进一步询问,认定陆资是以负责人持股比例,还是市场消费方向。

  邓振中答询表示,“经济部”有一定认定办法,并不是以市场认定,而是看持股比率或有没有取得控制权。以这个案子来看,马云和他的3名合伙人加起来,足以控制新加坡阿里巴巴公司。

  他表示,台当局欢迎陆资到台湾投资,但要依照法令。阿里巴巴已经和台“经济部”接洽,处理方式包括转让股份,也可以重新申请,“经济部”给予6个月时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