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可在穗申请公租房

31.07.2018  11:25

大洋网讯 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称“广州60条”),明确为台湾同胞在穗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州居民同等待遇。

其中,在便利台湾同胞在穗居住生活方面,“广州60条”提出,将支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支持在穗工作的台湾同胞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相关劳动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还可按照规定申请广州公租房等。

广州常驻台商及眷属超2万人

市台办副主任邝伟斐介绍,广州是台商投资大陆的首选地和投资聚集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截至目前,广州累计批准台资项目3230宗,投资总额218.78亿美元,常驻在穗的台商及眷属超2万人,台资企业员工近20万人。

邝伟斐介绍,“广州60条”的基本框架由深化穗台经贸合作、促进穗台社会文化交流、支持台胞在穗就学就业创业、便利台胞在穗居住生活4部分构成,包括60条具体政策措施。在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与科技创新方面,广州将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与台湾青年创新创业”资金,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和台湾青年创业团队落户予以支持;积极培育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相关政策予以补贴和奖励;对经认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本市台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台资研发中心采购大陆设备,可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等。

在全面优化台资营商投资环境方面,“广州60条”提出,鼓励台商与台资企业分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沙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发展机遇,投资广州10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广州11项重点工程;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优先享受南沙自贸试验区文化新政等。

大学生来穗工作可获见习补贴

据了解,“广州60条”还提出了多方面鼓励台湾青年创新创业以及便利台湾同胞在穗居住生活的政策。今后,广州将每年为台湾大学生提供不少于1200个就业岗位和300个实习岗位,给予来穗台湾大学生毕业后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见习补贴;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参加各项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享最高2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支持台湾专业人才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等。

同时,“广州60条”明确,将支持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支持在广州工作的台湾同胞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相关劳动保障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按规定申请广州公租房,承租新就业职工整体租赁公租房;给予台湾同胞进入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享受与广州居民同等待遇;在本市就读幼儿园及高中阶段的台湾学生,平等按当地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入托入学;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享受本地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等。

信时记者吴瑕 通讯员穗台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