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次公开支持台湾重返国际刑警组织

25.04.2015  00:45

  美国主管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罗素(资料图)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消息,美国国务院今天(24日)表示,美国强力支持台湾参与国际刑警组织。这是美国行政部门首次公开对此表态。同时,美国国会也出现跨党派提案,要求美国总统以具体行动号召国际社会,共同支持台湾在国际刑警组织取得观察员资格。

  美国主管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罗素(Daniel Russel)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的“亚洲再平衡在东亚,2016年预算优先项目”听证会上回答议员质询时,清楚表明了美国的态度。

  罗素指出,美国“强力支持也一直积极协助”台湾扩展国际空间,要使台湾活跃于适当的国际组织,包括国际刑警组织。他说,美方希望台湾加入无须以国家为会员资格的组织,适切的与各组织互动,并受益于组织中的各种技术计画,“台湾对国际执法工作所做的正面贡献,我们完全同意;(我们)也期待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

  主持听证会的亚太小组主席邵建隆(Matt Salmon,共和党,亚历桑纳州)在上星期偕同众院外委会主席罗伊斯(Ed Royce)等人提出H.R. 1853号法案,要求美国总统订定策略以支持台湾参与国际刑警组织。法案要求美国出面为台湾申请,也要求美国积极敦促其它会员国与美国一道进行。观察者网注意到,今年2月27日,邵建隆就曾提出让台湾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

  邵建隆等人的提案案由指出,台湾目前无法取得国际刑警组织成员间的犯罪资料,只能仰赖美国等国提供二手讯息;台湾如果成为观察员,可与各方建立更佳联系,不但使台湾人民及外国旅客获得更佳的保障,亦有助于国际合作反恐。

  这项法案具有法定约束力,如果在众议院、参议院都通过,美国行政部门必须执行。法案要求行政部门就各项进展向国会报告。

  罗伊斯稍早发布新闻稿指出,他会全力协调两党议员共同支持这项提案。他说,台湾是美国第10大贸易伙伴,也是全球第20大经济体,每天有大量旅客与商品进出台湾;不论台湾居民或外国旅客,都应享有国际安全与执法机构提供的保障。

  新闻链接 台外事部门:会积极努力加入国际组织

  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23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截至2006年9月,共有186个成员。据《人民公安》杂志1985年3期介绍,为了加强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的国际合作,我国于1981年着手做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准备工作。1984年5月17日,我国正式提出加入申请。

  当时,中方在申请书中申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章程,中国代表团加入后,即为中国政府唯一代表团,由我委派团长并行使表决权,台湾只能以中国台湾地区警察组织名义派代表留在该组织内,但不能委派团长,无表决权,会议和会议文件中均不得使用“中华民国”的名称和它的旗帜,也不能用“台湾”的名称,只能用“中国台湾”。

  1984年9月5日,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年会在卢森堡召开,在对中国申请事宜进行第二次表决后,最终我获三分之二多数,被接纳为正式成员国。台湾代表当即表示不能接受大会的这一决定,声名要为“中华民国”留在该组织内“奋斗到底”,并退出会场。

  自此以后,虽然台湾不再被认为是国际刑警中的中国代表,但台湾的地位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31年来,台湾方面一直希望重返国际刑警组织。2009年,台媒曾一度传出,台湾有望遵循世卫组织模式,以观察员身分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台湾当局外事部门随即予以否认,但表示对加入任何国际组织都会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