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务部门驳“低价出售军用地”质疑 称适法处理

01.06.2015  00:58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有部分人士质疑军方“以低廉价格出清军用地”台防务部门发言人罗绍和今天澄清,与事实不符,台军检讨计划裁撤单位或不适用营地,一切都是适法处理。

  台北市议员许淑华日前在市议会质询指出,台北市长柯文哲规划4年盖2万户公宅,积极向“中央”抢地,台防务部门却赶在马英九卸任前,陆续以低廉价格出清军用地,目前已出售19笔土地,预售土地还有48笔,希望市府积极与“中央”沟通,看是要以地换地、有偿拨用,还是共同兴建,让台防务部门暂停售地,否则让财团买走,台北市房价只会越来越高。

  台防务部门发言人罗绍和今天受访指出,相关质疑与事实不符,应是误解所致。

  台防务部门说明,防务部门列管营地的运用,都是依据法律进行管理、维护、处分或活化处理。例如配合台湾重大建设、地方发展或观光需要,在不影响防务安全及战备任务原则下,适时检讨营地释出作业,以兼顾防务安全、“地方建设”与“民生需求”。

  台防务部门指出,近年因应台军兵力精减,防务部门以“小营区并大营区”及“市区迁往郊区或整并其他营区”等原则,检讨计划裁撤单位或不适用营地,并依法律规定,变更为非公用财产移交“国产署”接管或拨交各级地方机关使用,一切都是适法处理。

  另外,罗绍和说,配合募兵制及筹措营改基金财源,经检讨已无运用计划之可建筑用地,移交“国产署”,依法处理(活化或处分),得款都挹注于营改基金,以专款专用方式改建老旧营舍。

  罗绍和进一步说明,“营改基金”所经管的土地属于公有土地的一部分,其处理原则,必须在该土地任务解除后,依法律规定移交“国产署”,由该署检讨及评估后,规划活化处理方式及期程,相关收益得款挹注营改基金,用以改善台军老旧营舍及设施,提升官兵生活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