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4.06.2017  00:57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1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6月11日14时,位于南海东北部海面的热带低压加强为今年第2号台风“苗柏”,其中心位于距离汕尾东偏南方约65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

预计,“苗柏”将以20公里的时速向偏北方向移动,较大可能于12日傍晚到半夜以9级~10级(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级)在我省东部沿海市县登陆。受其影响,12日下午到14日,我省东部市县先后有暴雨,部分市县有大暴雨,珠江三角洲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南海和我省中东部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8级~10级。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6月11日16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6月11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