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27.08.2017  12:52

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7〕第12号

 

各有关单位:

26日05时,“帕卡”的中心位于菲律宾吕宋岛西北部地区,也就是北纬17.0度、东经120.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20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95百帕。

预计,“帕卡”将以3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即将移入南海东部海面,然后强度逐渐加强,并将于27日白天在深圳到湛江一带沿海登陆(28-33米/秒,10-12级,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8月26日08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7年8月26日0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