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 关于这些法律问题你一定要了解

09.08.2016  17:08

■南城某小区内,被大风刮倒的两棵树砸中一辆小车 (资料图 杨泽彬 摄)

■8月2日,上东国际路段出现水浸,图为一辆宝马车涉水行驶过程中熄(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我省地处沿海地带,每年都免不了受到台风的侵袭。比如刚刚影响我们的台风“妮妲”,虽然“她”已远去,但由此引发的诸如“树倒砸车”、“车子浸水”、“停工工资”等各种意外还是让人应接不暇,而这些状况就会涉及到不少法律问题。

就此, 东莞日报 记者邀请“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成员蒋四清和邓波两位律师,给广大读者谈一谈台风天我们应该了解的法律问题。

案例1

树木和广告牌伤人伤车  找谁索赔?

在台风到来时,道路两旁的树木、楼宇悬挂的广告牌被大风吹落而伤人伤车,遇到这类问题,该找谁索赔呢?

解读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波说,根据现行《侵权责任法》,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家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常,行道树的管理人是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是物业。现实当中,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要证明自家没有过错,就要证明其对林木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的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很多时候,林木的折断表面上是因为自然原因,不过实质上也与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过错有关。

举个例子,有棵树木长期倾斜,而所有人或管理人对此不管不顾,后来树木在大风中因倾倒或者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该树木被撞倾斜后自己及时采取了防护措施的,就要承担责任。同样,路边的广告牌伤人,可以向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究责任,责任主体为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等。

如果是车辆损伤,车主又买过车损险,建议车主先报警、固定证据,然后向 保险 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后,依法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可向责任人追偿。

案例2

刮风导致高空坠物伤车伤人  谁来“买单”?

另外一种情况,小区或者临街楼宇阳台,因为台风导致窗户玻璃或者阳台、窗台的花盆坠落,砸到车和人,谁该“买单”?

解读

邓波说,现行《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