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期间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
22.10.2016 02:36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根据气象预测,台风“海马”于21日下午在广东珠海到汕尾一带沿海登陆,台风带来的风雨将对深圳道路交通影响较大,为此深圳市交警局提前于20日启动台风天应急预案,交警全体严阵以待,开通救援专线83333333,全力保障台风期间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深圳市交警局交警刘明表示,为配合全市发布的“四停”通知,减少市民外出风险,10月21日深圳交警的所有对外办事窗口(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全部停办相关业务。
由于路面积水,车辆涉水时易导致车牌掉落水中,针对这种情况,交警呼吁市民如捡到车牌可将交给路面交警或就近交警大队,交警将联系车主领取。
刘明介绍称,如车牌遗失无法找回的,可以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办理补领机动车号牌业务。前往车管窗口补办,需本人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各车管分所均可办理。
台风登陆期间,深圳交警将通过微博、微信、电台、电子诱导屏等加强实时交通信息的发布,遇有突发情况即刻播报。
“台风强降雨期间,交警对四类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刘明明确表示,此四类违法包括:
●台风登陆期间因积水借道公交车道行驶的;
●在港口封港期间,疏港货车因排队临时在机动车道聚集停放的;
●因路段积水,货车绕行导致驶入禁行区域的;
●因路段积水变更车道,违反禁止或指示类标志、标线的。
(深公宣 编辑:飘云)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2.10.2016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