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海鸥”影响 湛江等市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灾害(续报)

17.09.2014  19:40
  据统计,受台风“海鸥”影响,截至17日16时,我省湛江、茂名、阳江、肇庆、云浮等5个市、25个县(市、区)、254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31.39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3.43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6831人;倒塌房屋880间,严重损坏房屋5579间,一般损坏房屋1697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1.13千公顷,其中绝收17.2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08亿元。

         鉴于我省灾情,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民政厅已于17日8时将救灾应急响应从四级提升至三级,并紧急派出工作组赶赴湛江市指导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为帮助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省民政厅紧急向湛江市调拨帐篷1000顶、折叠床1000张、衣服2000套;并商省财政厅,将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1000万元,用于粤西台风灾区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

  灾区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筹措、发放救灾款物,湛江、阳江、云浮市已紧急下拨救灾款45.27万元,向受灾群众发放帐篷62顶、衣被1295套以及大米、矿泉水、面包、方便面、草席、八宝粥等其他生活类物资一批,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