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车辆行经斑马线须避让行人

28.06.2016  10:46

  车不让人罚200元记3分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截至目前,中山城区共有信号灯路口147个,其中渠化路口65个,非渠化路口82个。交警提示:无论是渠化路口还是非渠化路口,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与行人发生交通冲突时,都应该减速避让行人。

  65个渠化路口需让行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城区共有信号灯路口147个,其中渠化路口65个,非渠化路口82个。其中65个渠化路口右转车道均设有黄闪灯,警示右转车辆须在斑马线前减速让行。另外82个非渠化路口中,绝大部分没有设置单独的右转信号灯,但考虑到路口通行能力的因素,其中47个路口不论是红灯还是绿灯,均允许右转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右转,其余35个路口只有在绿灯时才允许车辆右转(即直行和右转弯同时放行)。具体哪些路口红灯时可右转请注意路口的标志牌。

  由于非渠化路口右转弯车辆不可避免地会与斑马线上的行人发生交通冲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保证斑马线上的行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据了解,《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同时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或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2013年5月,市文明办、市公安交警支队、广州日报中山记者站联合开展 “齐修身·行文明·车让人”奖励活动,活动已举办了3年,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点赞,至今年5月,共奖励20批次1830名司机或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