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824号提案答复摘要

27.06.2017  15:01

      关于委员提出的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五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基层卫生投入,有力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建设三年工程。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配备计划。二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重视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积极储备实用型人才,千方百计解决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难的问题。三是加强县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全面推进县域一体化管理。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鼓励和引导县镇一体化管理,加快形成县域内网状服务模式。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支撑。五是注重宣传形式效果,提升群众对基层卫生服务的认知度。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同时,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保障力度,在全省推动建立资源配置更为合理有效的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争取为我省城乡居民提供越来越好的医疗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