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中央6号文件

08.04.2015  12:20

中国绿色时报4月8日报道(记者 王钰)  4月7日,国家林业局举办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的主要精神。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主持,并就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6号文件精神提出要求。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做政策解读。
  张建龙主要就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支持政策3方面对中央6号文件精神进行解读。他首先解读了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着重介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等6项任务,国有林区改革的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创新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强化地方政府保护森林改善民生的责任、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等7项任务;并对文件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金融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推进林区产业转型6方面的支持政策进行了讲解。
  讲座结束后,赵树丛就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6号文件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0多次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并在参加2014、2015年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和其他重要会议及调研活动时,就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中央6号文件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认识、新概括和新要求,体现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孜孜追求和壮丽情怀,在我国林业发展史和生态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赵树丛要求,学习贯彻中央6号文件精神,要深刻认识这一重要历史和时代背景,坚持“五个明确”: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战略地位,深刻认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功能定位,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基本底线,保生态、保民生、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目标,改善生态,改善民生,创新体制;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与支持政策,重点是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赵树丛要求,各司局、各单位都要抓住中央6号文件出台这一历史性机遇,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精神,深入学习和把握文件精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一要在学习宣传上抓落实,局直属机关每位干部职工都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将学习文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生态文明建设纪实》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二要在完成任务上抓落实,各相关司局和单位要将各自负责的改革任务,抓紧制定方案,分解落实到位。三要在督导检查上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各省区市和森工集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改革不走样,生态和民生得保障。四要在资源监管上抓落实,坚决把住保生态、保森林资源不破坏、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条底线。五要在改善民生上抓落实,要全面落实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六要在完善制度上抓落实,尽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区监督管理条例》、《国有林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产权、林地保护、森林经营、湿地保护、监督考核等制度。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副局长张永利,局党组成员彭有冬,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杜永胜,局总工程师封加平出席会议。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
[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品质提升的水平和质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