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2.08.2015  17:35


司法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山中院潘墀院长(中)现场督导司法网拍工作。李志金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公开”成为一个法治关键词。为了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中山日报》、中山电台合办“法观中山”法制专栏(题)等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司法公开工作,让司法更加亲民便民为民。

有声有色的亲民公开

踏进市中级法院大门,庄严的大堂内,七个LE  D显示屏让人眼前一亮。在大堂右侧,是三个LE  D屏及一个大显示屏,大显示屏滚动播出该院每日开庭排期信息,三个小的LE  D屏则是全院法官简介。中山中院法官坦言,法官信息公开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担当和责任,时刻提醒法官们要严以修身,严以自律,严以用权。另外四个LE  D屏则分别展示法院近期的主要工作。据了解,这项司法公开新的尝试,是中山中院院长潘墀提议的,目的是让司法公开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更加深入人心。

拨打热线就能查案件进展

审判流程公开,就是对案件应当公开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以往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为了询问案情常常要一趟又一趟地跑法院,有时候不胜其烦,现在当事人则可以凭借立案时获取的查询密码,通过中山法院网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案件进展,大大减轻了诉累。数据显示,12368自2014年10月运行起,至今年3月止,中山法院共接听电话826起,其中案件咨询、案件查询占来电总数70%。

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

司法公开的另一个大动作是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中山法院已经形成“公开为原则,不公开则为例外”的准则。据介绍,除了规定的4种特殊情形外,案件承办部门在裁判文书生效5日内,需要在互联网上公布文书;对于不适合上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必须要经过合议庭评议、部门领导审核、报送主管院领导批准。目前中山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已经达到100%的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形成了倒逼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同时强对司法裁判的社会监督”,中山中院院长潘墀认为这一做法影响深远。

网络司法拍卖为当事人节省开支超千万

值得一提的是,中山法院在执行领域作出新尝试,在广东省内率先试水司法网络拍卖。司法网络拍卖做到了公开透明,避免了暗箱操作,在为当事人节省开支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统计,自2014年1月2日市第一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首拍以来,截至今年7月20日,中山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共将518宗拍品挂网,上拍次数共计935次(含拍品重新拍卖和降价拍卖)。网拍成交率达83  .79%;拍品总成交溢价率为31.  08%。网拍总成交额为217598157  .5元,共计为当事人省下佣金10879907.9元。

除了打造三大司法工作平台,近年来,中山中院在司法公开方面还进行了多方探索,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执行以及开展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等一系列活动。全市法院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与中山日报、中山电台合办栏目,开通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让司法公开又增添了透明的窗口,让群众更亲近司法,信任司法,提升了司法权威。(作者:李志金)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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