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4月19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主持,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武同志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作出动员和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陈武常务副检察长指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司法民主的的重大举措。要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确保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各项部署精准落地。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要确保应受监督的11种情形全部进入监督。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质效。要进一步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省司法厅曾祥陆厅长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作出部署,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认同度和参与度,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各项工作,同时要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务求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迅速行动,重点抓好动员部署,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等。要规范程序,重点抓好严格选任条件,注重人民监督员的构成和规范选任程序等。人民监督员的报名工作将于4月20日全省统一开始,至4月30日结束。要做好人民监督员专业知识、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做好人民监督员的考核奖惩工作。
曾祥陆厅长强调,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时不我待的工作精神、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把工作抓紧、抓严、抓好,与检察机关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