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法改革:法官晋升与行政级别脱钩庭长不是“官“

13.12.2014  17:39

广东司法改革率先破解法官职业化难题,晋升与行政级别脱钩

  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一直在推进的司法改革,其关键终归要落到“”上。但待遇、晋升等阻障问题常让一些法官感到失望而离开法院。人才的流失,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运作。

  为此,深圳盐田区法院除了任命15位主审法官,实现“审判合一”,还率先破冰法官职业化难题,让法官拥有独立的薪酬保障。此次改革首次实现法官按单独序列管理,晋升与行政级别脱钩,法官不必再争着当“”。对盐田法院的法官来说,只要好好干,退休时可以达到三级高级法官,享受当地正处级甚至是副局级官员的待遇标准,即便他还是一个副处级干部。

  而改革惠及了大多数法官,法官们薪酬待遇普遍都有所提升,一般都在原本工资的基础上提高10%-15%。

   亲历

   只要办好案件待遇就能提高

  每天上班,深圳盐田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孙小玲都和其他法官一样,除了开庭就是写自己经办案件的判决书。而半年前,她还要在其他法官经办案件的判决书上签字审批,“每次签字都是战战兢兢的”。

  今年4月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后,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孙小玲仍是庭长,但作为庭长的权力明显被“削弱”。她现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踏踏实实办自己的案子,可真正做到“谁办的案子谁负责”,让孙小玲倍感轻松。现在她手中的“权力”,仅限于组织法官业务探讨和学习。

  但孙小玲并没有因此减少办案任务,相反身兼主审法官的她感觉办案压力更重了。

  现在还是正科级的孙小玲,已经可以享受副处级待遇,这要归功于另一项重大改革——法官职业化改革,职级和工资相对剥离,错位提升法官待遇。

  如果没有今年7月份开始的法官职业化改革,孙小玲还要想着竞争副处。但改革后,法官晋升是通过等级评定进行考核的。孙小玲发现,只要办好案件,业务水平提高了,法官等级自然会提高,相对应的经济待遇也会有所提升。

  “我不用再挤行政通道,在法官的序列里就可以有所期待。也不用想离开法院去竞争其他哪个单位的副处。”现在的孙小玲终于能“沉下心思专注办案”,法官也做得更纯粹了。

  “当一个人怀有希望的时候,工作状态是不一样的,”据孙小玲观察,实施法官职业化改革后,盐田区法院法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被大大激发,队伍更趋稳定。而在改革的前几年,盐田区法院先后有10多名业务骨干外调其他单位或辞职从事律师职业,这让院长卢成燕痛心不已。

  除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和法官职业化改革,聘用人员制度改革也让法院更有活力。“改革前我是科员工资,现在每个月增加了1300元工资,拿的是副科工资。”工作五年的助审法官刘吉明告诉记者,改革的关键是对法官给予了肯定,“因为法官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跟其他公务员相比,殊荣感更强点。从大的方面来说,法官的尊荣感增强了,从小的方面讲,我现在不用担心晋升的瓶颈。”还是助审法官的刘吉明想尽早当上主审法官,按照现在的竞争机制,他将有机会竞争上岗。

   众议

   法官权责利要统一

  曾月英(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法官的权、责、利要统一。而赋予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力,要先解决法官能不能、有没有能力负责的问题。

  司法改革不能急功近利,外部司法环境的改变也必不可少。独立的薪酬体系是第一步,如何将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责任进一步跟薪酬待遇挂钩,使权责更匹配是下一步的重点。建设法官职业保障除了薪酬外,更重要的是建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履职保障机制,尤其是要认真研究建立责任豁免权问题。

  郭永航(盐田区委书记):

  要求法官抵御诱惑、保持廉洁,拒审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保持司法审判公正性和相对独立性应该有前提条件:法官必须是职业化的法官,有相对较高的职业保障。

  盐田区法院每年多支出200多万元用以支持改革。而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和独立薪酬改革对于司法改革的大命题而言,虽然还属于“解表”,但将有助于“清里”。为实现“政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目标,“花这么点钱”是完全值得的。

  总策划:刘红兵刘海陵 总指挥:孙爱群 总统筹:陆扶民林洁

   广东司法改革进程

  2012年7月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始推行审判长负责制试点,取消庭长的案件审批权和人员管理权,建立新型的司法权运行机制。

  2012年底

  佛山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提出并试运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2013年10月,佛山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获得最高法院的认可,成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9家试点法院之一。

  2014年2月27日

  深圳盐田区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