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两高”工作报告:司法改革结硕果 脚步不停谋深化
速读“两高”工作报告:司法改革结硕果 脚步不停谋深化
来源:法制日报网络版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梳理报告,整理出2015年法院工作的各项数据、司法改革的十大成果和2016年的工作重点,以飨读者。
数字篇 2015年受理案件1951.1万件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行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上升24.7%、21.1%和54.5%。
在维护安全服务发展方面,暴恐案件、网络犯罪、贪贿案件成为报告关键词。
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9.9万件,判处罪犯123.2万人;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审结利用网络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件4.9万人,厅局级以上干部134人,审结周永康案、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在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方面,全国法院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审结食品领域犯罪案件10349件;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
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
同时,各级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
司改篇 10大司法改革成绩单受瞩目
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落实改革举措,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第一,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自2015年5月1日起,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
第二,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立足深圳、沈阳,开展巡回审判,共审结案件1653件,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第三,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两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结案件2961件,北京四中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上海三中院审结服判息诉率达100%。
第四,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家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872件。
第五,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意见,探索团队办理案件,推行院长办案常态化。
第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连通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查控;河北、浙江、广西等地法院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湖南、内蒙古等16个省区市法院建立异地执行协作机制;会同发改委等43个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等。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破解执行难问题。
第七,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制定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2件,促进司法公正。
第八,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上海、广东等18个试点省区市已完成10094名法官入额工作;同时参与制定法官单独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等。
第九,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省区市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改革选任程序、扩大参审范围,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84.6万件。
第十,深化司法公开。实现3512个法院数据全覆盖,建成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截止今年2月,全国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470万件,被执行人信息3560万条,直播庭审13万次。
计划篇 2016年12项具体工作将开展
2016年人民法院将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记者梳理报告,提炼了12项舆论关注度较高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将严惩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犯罪、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审判指导,建立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
3、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4、坚持司法为民,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5、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制度。
6、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信用惩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7、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完善履职保障等配套制度。
8、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9、探索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
10、增设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11、深化司法公开,建设“智慧法院”,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
12、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梳理报告,整理出2015年检察工作的各项数据、司法改革的十大成果和2016年的工作重点,以飨读者。
数字篇 批捕刑事嫌疑人87万余人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在惩治犯罪方面,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同时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规范金融秩序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对涉天津港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责任人25人立案侦查,查办涉深圳滑坡事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在反腐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0834件54249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同时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建议3874件。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冤错案提出抗诉或再审建议。
司改篇 9项成绩单深化改革
2015年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开展改革试点12项。
第一,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四项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
第二,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
第三,完善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批捕、起诉等业务分别规定不同运行机制。
第四,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
第五,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制度。在浙江、安徽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
第六,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在沈阳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
第七,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了一批跨地区案件和食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第八,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
第九,深化司法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辽宁等14个省区市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计划篇 6大工作方向明确
2016年检察机关将做好六方面的具体工作。
1、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证券保险领域犯罪等,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2、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依法惩治暴恐、民族分裂和极端宗教活动,惩治网络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将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严查妨碍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改革措施实施、市县乡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
4、强化监督,维护法律尊严。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5、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
6、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