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回应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都带回检查

05.11.2014  13:04

  中新网11月5日电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今日介绍,司法部在监狱系统内完成了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三类罪犯的全数复查,特别是对于保外就医的,每一个都带回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依法收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介绍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近几年社会对监狱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存在很多质疑,有些职务犯提前出狱或者在狱内享受特殊待遇问题,张苏军表示,这反映了社会上对监狱能不能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地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关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监狱行刑罚执行的重要方面。监狱的工作很多,方方面面,有监管的安全,有监狱内部的管理,有监狱管理服刑对象的人权保障、生活卫生、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很多的内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及司法公正,社会公众很关注。

  张苏军介绍,近几年来,全国监狱系统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罪犯减刑、假释的提请和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工作,应该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里要解释一下,减刑、假释,对于监狱来说,主要是一个提请的职能,决定权在人民法院。而暂予监外执行是提请权在监狱,批准权按照刑诉法、监狱法,是在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构。所以暂予监外执行是在监狱系统内完成的,减刑、假释的基础工作在监狱,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按照我们有关法律法规,这三项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都要接受人民检察院的全程同步监督,我们680多所监狱,每一所监狱都有驻监的检察办公室,有的大的监狱,有驻监的检察分院,接受他们的法律监督。所以,内部程序也好、外部程序也好,总体上是完善的。

  张苏军同时指出,近年来,社会上披露的一些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案件,确实存在,虽然不是完全发生在监狱执法环节,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监狱在执法过程中客观存在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包括制度方面、执纪方面。

  张苏军表示,中央政法委针对社会的反映,针对司法机关、监狱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部认真贯彻这个决定,一是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二是在监狱系统内完成了对三类罪犯的全数复查,特别是对于保外就医的,每一个都带回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依法收监。

  张苏军强调,最近大家也看到了,我们刚刚出台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这也是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的一个重要举措,使得监狱内部做基础工作的减刑、假释工作的条件、标准、程序更加明确、严格。同时,我们积极推行狱务公开试点,对涉及到减刑、假释计分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减刑、假释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所以说,通过这些改革工作,能够切实依法规范监狱包括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在内的各项执法工作。感谢记者朋友关心监狱工作,也欢迎新闻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