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力争到2023年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东莞不少于100个

11.05.2021  16:50

为推动东莞商业消费高端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激发时尚消费、品牌消费潜力,大力发展首首发经济,加快打造高品质首店经济集聚区,支撑东莞更好地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5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聚焦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区域重点商圈,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力争到2023年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东莞不少于100个。

首店引进按品牌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明确首店引进奖励。国际知名品牌和本土知名品牌在东莞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各类品牌首店(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对品牌企业予以支持。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中国(内地)首店,给予10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华南首店,给予3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东莞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和本土知名品牌在东莞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如年度申报门店数量超过50个,则根据相应的评价标准择优予以奖励。

若干措施》明确招引企业奖励。支持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等开展投资促进和商务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引力度,商业设施运营单位每成功自主招引一个符合前述规定的品牌首店(不含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对招引企业按前述规定的品牌分级,相应给予20万元、6万元和4万元奖励。每年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当年引进品牌首店达到一定数量、对促进首店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招引企业授牌表扬和宣传推广支持。

首店门店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若干措施》对首店门店提出入门扶持。门店装修补助,装修成本超过5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的装修成本中品牌企业实际支付部分的40%予以支持。同时,根据不同的品牌档次和情况,限定最高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金减免补助方面,年营业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的,对品牌企业予以连续2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按品牌企业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40%、20%予以补助,单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成长扶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相关品牌传统门店改造升级为有区域引领性的旗舰店、示范店,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的实际装修成本中企业支付部分的40%,对企业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首发首秀扶持方面,国际品牌和本土品牌在东莞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照活动的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配套服务,包括促进重点商圈集聚品牌首店,加快品牌首店经营载体建设,加强品牌首店发展资金支持,优化品牌首店户外促销服务,优化品牌首店宣传推广服务,构建首店经济专业服务体系等。

文字:首席记者 李金健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