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生鲜家禽将加挂标识出售

16.04.2016  12:56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日前召开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相关规范落实专题会议,督促各活禽屠宰厂(场)和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等履行职责,确保生鲜家禽质量安全和可追溯。记者获悉,进入消费终端市场的各类生鲜家禽产品,5月1日前要完成标签标识制作并投入使用;相关部门将加强联合执法,推动生鲜家禽加挂标识出售,确保安全。各区(功能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活禽屠宰企业等代表共30余人出席。

根据《珠海市实施<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若干措施》要求,珠海自去年6月23日起,落实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制度,各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超市等,均取消活禽交易,以保障食品安全,防控禽流感传播与流行。至此,珠海将横琴新区、香洲区主城区、斗门区井岸镇的主城区和高新区主城区等设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经过各方努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的落实,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再联合制发《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各活禽屠宰厂(场)和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厂及代宰的生鲜家禽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根据《规范》要求,各活禽屠宰厂(场)及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进入消费终端市场的各类生鲜家禽产品标签标识制作和使用,鼓励企业采用互联网+标签标识。同时,制作的标签标识必须明确标明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保存条件、批发市场名称、档口名称或编号、代宰家禽品名、生产日期、联系电话等要素,以便于追溯。近期,相关部门还将组织联动执法,加强“限制区”活禽交易监管以及举报与查处。相关职能部门还将推进工作进展,加快活禽屠宰厂(场)和活禽批发市场代宰点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