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 有效提升城市文明环境
图为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
图为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
蕉岭县为扎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环境,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格局。
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城市环境
为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从7月1日起,蕉岭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主要从宣传发动、美化市容市貌、遏制违章建筑三个方面开展,内容包括清理整治城市占道经营和不按规定设置摆卖点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城区各路段户外广告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进行建设的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联合整治小组到城区各街道进行宣传发动,对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教育、纠正,并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同时查处无照经营门店(摊点),共查处占道经营行为1600起,教育占道经营当事人1800人次,纠正店外经营行为430起;清理乱堆乱放130处,清理占道设置的遮阳棚、太阳伞等31起;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招牌广告、灯箱等22起;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12起,约1400平方米,查封违章建筑施工现场1起。
志愿者参与城市文明服务
为增强“文明行车·礼让行人”的出行意识,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蕉岭县团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志愿宣传活动,8月17日,在蕉岭县交警配合指导下,文明出行志愿者们到城区主要的交通要道参与值勤,对各种车辆乱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阻,疏导路口拥堵;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帮助老、弱、病、残、孕等人群安全通过,引导行人和司机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据了解,结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蕉岭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益广告、公告栏等,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政策法规、模范典型,不断增强群众的意识,真正使“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深入人心;加大对破坏城市建设管理行为曝光的力度,使不良行为无处可藏;发动群众一起动手美化家园,自觉遵守文明城市规定,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参与,做一名真正的文明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永平 晓光 剑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