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安排评估考核合格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经费的说明

29.12.2016  16:0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工作安排,2016年我厅对全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已公示并通知各相关单位(粤科函基字〔2016〕1761号)。现根据2016年度省财政科技经费计划安排,拟对本次评估考核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运行经费补助。本次评估考核合格等级省重点实验室共110家,排名靠前的60家省重点实验室每家安排经费100万元,排名靠后的50家省重点实验室每家安排经费80万元,合共安排经费1亿元。现予公开说明,请各相关重点实验室认真做好实验室经费计划,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源头创新带动作用,积极服务我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附件:评估考核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