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女房客如厕洗澡遭偷拍
从自如友家租房的程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日前他在如厕时发现有人安装了隐藏摄像头,询问后得知是其中一位房客王某所为,“我媳妇儿和另个一女的上厕所、洗澡都被拍进去了”。事发后程先生报案,并对自如友家提出索赔。对此,自如友家的工作人员表示,已向上级汇报该情况,具体赔偿事宜仍需继续沟通。
卫生间内藏摄像头
昨日上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程先生租住的海淀区罗庄西里小区住处,该房为三室一厅。程先生介绍,这里由他和妻子、另一对夫妻和一个王姓青年共同居住,平日里三家公用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公共空间。
程先生告诉记者,4月9日晚,他如厕时突然发现暖气下有一个破旧的肥皂包装纸盒,里面露出一个圆圆的小黑头。“我挺纳闷儿,往出一拽发现里边还连着电池和储存卡,小绿灯一闪一闪,显然还在录着呢。”记者在卫生间内看到,这个纸盒夹在暖气与墙壁之间,旁边堆放着其他杂物,较为隐蔽,而纸盒口正对着淋浴喷头和马桶方向。程先生说,发现摄像头后,他十分生气,赶紧找到隔壁家小两口询问,“后来住在次卧的那个小伙子主动出来承认说摄像头是他装的,说是出于好奇心,提出要和我们私了。”程先生不答应,随后报警。
另一对夫妻介绍,小伙子姓王,做销售工作,住进来一个多月,虽然平时不怎么说话,但很懂礼貌,看王某年龄不大,两对合住的夫妻还都比较照顾他。“我们均摊的燃气费都没有让他出,谁能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儿。”程先生表示,经警方询问,他才知道妻子和隔壁女子如厕、洗澡的画面全被摄像机录了下来。
涉事房客被治安拘留
对此,自如友家房管家唐女士表示,房客要通过自如友家的基本审核才可入住。“他(王某)从正规的本科院校毕业,有朝九晚五的正规工作,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都符合,所以才能住进去。”程先生将此事在网上反映给自如友家的官方微博,对方回复称,“目前正在与警方沟通该偷拍者的违法行为,一旦确认,我们将清退这名租客,并将其加入黑名单。”
“据我们了解,王某摄像头放了三天,还没到清洁时间,不然这盒子早被清洁阿姨发现了。”对于程先生等人的赔偿要求,唐女士表示暂时会为他们提供其他房源并支付相应的搬家费用,赔偿事宜已向上级反映。“事发的主要责任不在自如,我们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随后记者致电北太平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嫌疑人因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律师说法
可向侵权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程先生告诉记者,自如友家声称提供“酒店式管理”,并收取一个半月左右的房租作为管理费,理应为房客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他向自如友家提出索赔,希望继续履行当前合同,但要搬到一间单独的一居室。另一户房客则表示可继续租住在此,但向自如友家提出一万五千元的精神损失费。
就此,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可向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受害人与自如友家之间的服务合同对安全保障有事先约定,且自如方面并未尽到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受害人也可以依据合同向自如主张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