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方广云构成三罪 一审获刑20年

27.12.2014  05:44

  方广云出现在法庭

  法庭上的媒体旁听席。

  方广云案刚宣判,一审获刑20年。

  方广云案刚宣判,一审获刑20年。

  核心提示: 被告人方广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一审三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安徽网讯 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将于今天上午9:30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方广云原任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 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 房。方广云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广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一审三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