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第二批未按合同供货的药品品规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处理的通知

20.05.2016  19:26

粤卫函〔2016〕599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核查,我省药品交易第二批未按合同供货企业公示截止后,仍有部分被医疗机构投诉的生产企业未按药品购销合同品规供货,违反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经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现依据《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规定,取消未按合同供货的生产企业相关品规(共33个,详见附件)两年内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资格。其中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二次违规,该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取消其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资格。
      以上处理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处理中涉及的已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成交生产企业品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附件: 第二批未按药品购销合同供货生产企业相关品规名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