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同城化暨广佛跨界河涌整治会议召开

23.07.2014  18:39

  广州、佛山两市将建立对接机制,以广佛同城化建设为平台,在两市政府的主导下,环保、水务、发改、国土、规划、农业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沟通对接,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及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治理工作。目前,广州市政府已建立了广佛跨界河涌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河涌整治相关问题,并公开广佛跨界河涌的综合整治情况。

  根据《流溪河等16条广佛跨界河涌整治工程建设方案》,广佛跨界16条河涌主要分为流溪河综合治理及其余15条河涌治理。这16条河涌共涉及4个区、33个镇(街)、196个村(居)。目前,在广佛跨界16条河涌推行河长制,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覆盖全流域。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实现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

  整治河涌,河长话事,整治提升水环境,要明确责任,带动各方力量参与,由此,河长成为热门“职位”。

  会议上,广州市副市长周亚伟建议,白云区、花都区政府要参照荔湾区对接模式,抓紧与南海区、三水区政府就跨界西航道、白坭河、芦苞涌及西南涌等河涌整治对接。佛山市代市长鲁毅表示,下半年佛山将以河长、涌长为考核对象,对42条河涌的河长进行考核。

  四级河长制建立奖惩机制

  会议强调,根据河长制要求,“河长”对所辖河道生态建设管理负总责,要形成大小“河长”层层负责的管理体系。四级“河长”对河段治理履行属地责任,要做到“守土有责”。建设任务包括污水(含初雨)处理系统建设、清淤、调水补水等内容。四级“河长”要建立起辖区内建设、管理任务的明细台账,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心里有数、守土有责”。对辖区内的建设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做好任务台账和明细表。

  据悉,“河长制”也引入了奖惩机制,由监察部门牵头制定河涌整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河长”进行问责。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河涌整治资金奖惩办法,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区和实施主体进行奖励。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对广佛跨界16条河涌进行逐条排查,建立河涌污染源户口本,实行“一涌一册”常态化管理。

     (编辑:胡立华;审发:袁燕才)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