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市审〔2014〕383号
北京金亿广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演出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邀请台湾地区张信哲、内地董音等一行27人,于2014年10月25日到广州体育馆举办《2014张信哲巡回演唱会广州站》演出1场。 请严格遵照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自觉办理签证、备案及演出场所安全合格手续。 此复。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