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一季度GDP77.6亿元,同比增长22.8%

24.04.2021  20:35

4月23日,清镇党委召开今年第10次党委会议,会议分析了该镇一季度经济形势,并研究部署相关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清溪镇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促进全镇经济快速复苏。根据市反馈初步情况,一季度全镇地区生产总值为77.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22.8%,两年平均增长6.3%。

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43.9亿元,同比增长34.6%,增速全市排名第10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3亿元,同比增长74.2%,增速全市排名第1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8亿元,同比增长30.5%;全社会用电量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

会议指出,一季度全镇经济呈现快速恢复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多,未来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会议要求,全镇上下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抓“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要机遇,统筹战略与全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继续强化重点企业服务指导,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继续抓好清溪镇经济稳增长“五大战略”(结合清溪实际制定学位供给、招商引资、人才公寓、土地统筹和增资扩产),继续做好“小升规”工作,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激活全镇经济稳步增长新动能,全力以赴推动全年稳增长工作取得成效。

文字:张喜林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