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济战疫情 戮力同心创未来
广州是中国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自古以来就是一座开放包容的城市,成千上万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具有不同文化、不同肤色、不同宗教背景的人们在广州长期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和睦相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把所有在穗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依法科学、精准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经过全体在穗人员的共同不懈努力,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平稳。在此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兄弟省市及驻穗各单位、各国驻穗总领事馆、外国地方政府、民间组织、友好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更加坚定了我们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境外输入病例引起的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较大,需要我们戮力同心、同舟共济、共战疫情。为此,我们谨向所有在穗人员特别提示:
一、为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所有在穗人员均有义务配合实施防疫抗疫措施,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坚持按照“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落实居住小区(村)进入人员体温检测、通行认证等常态化管理措施,通过“穗康码”或“粤康码”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凭“穗康码(蓝码、绿码)”“粤康码(绿码)”或其他有效健康证明、领馆人员身份证明正常出入。
三、广州市采取全面、严格、彻底的防控举措,无论国籍、肤色、性别,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一视同仁,坚决反对任何针对特定人群的差异性做法,对歧视性言行零容忍。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国籍、肤色、性别等原因限制或拒绝特定人群入住旅店、租住房屋,以及出入社区、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国籍、肤色、性别等原因限制或拒绝特定人群搭乘地铁、公交车、出租车、水上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对任何特定人群拒绝提供就医、餐饮、购物、理发、如厕等日常生活服务。
六、坚持人文关怀,在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和健康管理服务时,充分考虑所有在穗人员的合理关切,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加强室内通风和环境清洁消毒。
八、各社会团体、行业商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动员和引导成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九、所有在穗人员应继续坚持戴口罩、少聚集,保持勤洗手、常清洁的良好卫生习惯。提倡绿色出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交谈,保持适当间距,减少感染风险,体现城市文明素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在日常工作生活交往中,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是较低的。
十、所有在穗人员可拨打12345 服务热线或960169 多语种服务热线,反映涉疫情相关问题和困难,寻求指引和帮助。我们坚信,在所有在穗人员共同努力下,我们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就一定能够打胜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创造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4 月19 日
作者/通讯员: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来源:新闻中心 | 编辑:郑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