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院60名“六带头”模范党员法官受表彰

02.07.2014  02:30

  广东新闻网惠州7月1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卢思莹 潘子璐)惠州市中级法院1日举行大会对惠州两级法院60名党员法官进行表彰。他们当中,有的是成功审理大型涉黑团伙案件的刑事法官,有的是擅长田间调解的民事法官,有的是冲在执行前线、冒着生命危险捍卫司法权威的执行法官……他们均获评“党员法官司法为民标兵个人”。

  据了解,惠州法院在中共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提出了党员法官要争做“带头公正高效、带头案结事了、带头司法惠民、带头钻研法律、带头宣讲法制、带头廉洁自律”的“六带头”要求,即,按照“六带头”要求,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岗位大力推行“党员法官先锋岗”。

  敢于在当事人面前亮出“党员法官”身份,惠州两级法院法官的办公桌上统一制作了“党员法官先锋岗”标牌,标牌对很多法官来说成为一个鞭策。作为首批“上岗”的党员,惠州中院信访科江敏一开始对这一做法并不以为然,认为只是一个摆设,但很快就感到了压力:“一旦亮出党员的身份,就得接受群众监督,否则便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把方便留给当事人,把困难留给自己”。惠城区法院水口法庭庭长卜健告诉记者,过去当事人退诉讼费要拿着支票到银行排队,为了减少当事人的麻烦,法庭专门从办公经费里抽出一笔专费,集中发放现金给当事人,而把到银行排队的麻烦留给了自己。

  “一旦亮出党员身份,就意味着要接受群众更严格的监督”,在惠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清看来,“六带头”中的六个标准代表着优秀法官的六种特质,是激励每一名党员法官在自己的审判执行岗位上成为司法为民标兵的‘催化剂’。”

  党员法官“六带头”作用为全市两级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上半年,惠州两级法院涉案信访投诉率明显下降,涉案信访投诉率下降至0.6%,执行标的到位率增长至80.92%,呈成倍增长的趋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