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最高可获30万元补助

17.01.2020  19:44

1月15日,市人社局正式印发了《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名师、名医最高可获得每年8万元的补助,名家补助标准为30万元,《办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名师、名医、名家千万莫错过。

资料图 记者 李广 摄

特优人才不受学历、 职务、资历、年龄限制

符合《办法》的名师、名医、名家,指的是在东莞市基础教育、卫生、文化领域中起核心作用,在其专业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优秀人才。

名师、名医、名家评选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以对东莞市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特别优秀的人才,原则上不受学历、 职务、资历、身份、年龄的限制。

名师、名医、名家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450名,每一届管理期为三年,管理期内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年按评选结果确定名单,第二、第三年按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保留资格。认定属于名师、名医、名家的,在管理期内享受名师、名医、名家补助。管理期满后不再享受补助,但可参加新一届名师、名医、名家评选。

市人社局负责对名师、名医、名家评选实施方案备案;审核名师、名医、名家申报材料;对名师、名医、名家名单进行公示;将名单报市政府核定、制定《补助发放名册》。东莞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名师、名医最高补助8万元/年

办法》明确,在东莞市基础教育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学术和技术水平突出,且取得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评选认定为教育名师的,享受名师补助。

名师补助标准共分为三档。 第一档:取得“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 计划”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每人每年8 万元;第二档:取得广东省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广东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荣誉称号的,每人每年5万元; 第三档:取得东莞市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东莞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东莞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荣誉称号的,每人每年3万元。每年6月30日前由市教育局一次性发放上年名师补助。

名医方面,《办法》明确,在东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中医)、预防、保健、疾控、科研等工作,对东莞医学界贡献较大,经评选认定为东莞市名医的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名医补助。

名医补助标准同样分为三档。第一档:通过评选认定为一类名医的,每人每年8万元;第二档:通过评选认定为二类名医的,每人每年5万元;第三档:通过评选认定为三类名医的,每人每年3万元。各类名医认定条件及具体评选办法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另行制定,每年6月30日前由该局一次性发放上年名医补助。

30万元名家补助将分三期划拨

办法》明确,名家补助的实施原则主要目的包括两方面,一是以高素质人才引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素 质人才传帮带作用,加强人才开发培养,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形成人才梯队。而是在整体推进文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扶持东莞市文化名家,重点创作和推出一批影响力大、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性文化精品和项目,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

获评名家,需要在东莞市文化领域具体从事文化艺术等方面工作,具有较高造诣,并经评选认定为东莞市名家的优秀文化人才。东莞市名家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授予工作室牌子并统一管理。

名家补助标准为30万元,按照30%、20%、50%的比例分三期划拨。补助经费划拨的时间节点分别为:工作项目启动后先拨付启动经费9万元,次年过程性验收合格后拨付经费6万元,工作周期期满终结性验收合格后拨付经费15万元。东莞市名家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数量不超过20人。实行个人自荐、单位和本门类文艺协会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 张欣仪/文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