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去年12名处以上干部因瞒报被取消提拔资格

02.04.2015  03:40

  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无锡、淮安、省警官学院等地方(单位)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这是江苏首批因填报个人事项不实而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

  这一情况被写入今年江苏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关爱提醒单”中,起到强烈震慑作用。记者从江苏省委组织部获悉,今年的填报日前已经基本结束,材料录入归总后,将启动抽查核实工作。同时还将把报告“家事”、“家产”的人群逐步从“副处以上”扩大到“乡科级”。

   史上最严的个人事项填报

  对省级机关副处级干部王女士来说,每年年底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并不是新鲜事,但今年填报的严肃程度却是前所未有——单位专门就此开会,“一把手”亲自解读填表要求,单位财务部门早早将所有填报人员的个人收入统计好以备查询。而随表发放的一张“关爱提醒单”,更是让大家绷紧了神经。

  核查的基础是填报。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江苏从硬件到软件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和部署,还特地制作了“关爱提醒单”,督促干部“严肃对待”“如实填报”。

  记者看到,提醒单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提示语”:报告须重视,填写要真实;提拔必查核,瞒报将追责。另外还就填报过程中有关细节进行重点解读,既防止故意蒙混过关,也防止有人无意漏报。比如,“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及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包括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的成年子女;“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商铺、仓库等;填报“股票”、“基金”信息应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资的股票基金名称、编号、持有份额及总市值。

  在“关爱提醒单”的最后,还用较大篇幅强调了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后果”: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省级机关一位曹处长坦言,自己绝对没有不符合党纪国法的收入,房产什么的一直照报,但是由于金融理财产品查起来麻烦,以往并没有全部查清逐条上报。今年可仔细了,回家把自己和太太的所有理财产品单据全部找齐,一一填报。

  有位国企副总是参照副厅级管理的领导干部,他告诉记者,填报房产时,不仅上报了自己住的南京市黄金地段140平方米住房,还上报了儿子居住但在自己名下的100平方米住房,以及前些年在老家购置供岳父岳母居住的小套住房。他坦率地说,“我之所以能买三套房,全靠第一套福利房起步,出售获利再加贷款。购买黄金地段自住房时,自己是二级企业负责人,处级,收入并不高,贷款了200万。

  为了严格比对核实,坚持实事求是,省委组织部专门细化抽取流程,制定下发了《江苏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十不准”保密守则》。从今年开始,在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基础上,江苏还将逐步扩大到乡(科)级领导干部,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凡提必核”搁下12名拟提拔干部

  实际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2006年就开始施行。但以往只填报不核实,填好之后就密封起来“以待后查”,使得少数干部有侥幸心理,存在填报态度不端正、填写不规范、漏报瞒报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削弱了这项制度的力量。

  从去年开始,江苏启动对个人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每年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

  去年,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江苏共有5万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至少4%的比例,全省随机抽查了200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另外还对989名干部进行重点抽查,其中975人是拟提拔考察对象。

  2014年11月,省委组织部更是在全国率先明确提出“凡提必核”的要求。《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明确要求,干部提拔前必须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提拔。仅去年,经查核比对,已有12名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填报和隐瞒不报,而被取消了提拔任用资格。核查机制的运行,使得这项制度的威力开始显现。

  从“只填不核”,到“填了抽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和警示作用得以扩大,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现象。

  据省委组织部介绍,除了随机抽查外,还进行“重点对象重点核查”,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举报的干部,以及巡视或干部考核考察中在个人事项方面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精准扫描”。

   制度完全发威还需进一步完善

  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教授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魄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不断完善和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举措之一。这项制度将对党风整肃、干部廉洁自律起到深远的影响。

  不为外人所知的是,这项制度推行已多年,一直是“做得多说得少”。因此舆论常常有质疑,这样的申报是否形式主义?从中央到江苏的审核监督结果显示,制度的执行越来越刚性,“凡提必查”已经真正对干部形成了约束和威慑。

  省公安厅从2008年启动处级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制,目前已公示了800多人,7名同志因未如实报告房产等家庭大额财产被延期或暂缓任用。

  淮安市从2012年开始,已对 200多名拟提拔的县处级、乡科级干部,采用单位内部张贴的方式实施财产公示。去年8月起将公示内容扩大到包括财产在内的其他个人事项,有1人因瞒报财产取消任用资格,多人接受戒勉谈话。

  不过到目前为止,所有的探索都采取了内部有限公示的办法。王世谊认为,向全社会公开是迟早的一步,他建议稳妥操作、稳步前进。“我们国家的个人财务状况不像西方国家那样透明,因此要求填报的事项,除了干部本人,还有其他整个家庭成员。有个别地方已经开始探索社会公示,申报的对象和事项量这么大,公示的边界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明确。”他表示,干部要形成个人情况透明的自觉意识,“既然是共产党的干部,就应该受到更多的监督。

  本报记者 郁 芬 王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