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3名干部因违纪被开除公职

01.05.2017  16:12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毕式明)据韶关市纪委通报,近日,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原副局长罗少林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韶关市新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所长潘经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韶关市新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矿商贸监管股股长王毅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韶关市纪委对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原副局长罗少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罗少林在任南雄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谋取税收减免等方面的利益,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罗少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并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韶关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罗少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中共韶关市纪委对新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所长潘经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潘经力在任新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在任梅坑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矿山经营人员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背该县人民政府的决定,违规审批民爆物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潘经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韶关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潘经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韶关市监察局对新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矿商贸监管股股长王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毅在新丰县国土资源局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矿山经营人员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规为企业审批采矿许可;在新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违背该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对有关石场监管不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王毅身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毅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 李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