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名干部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05.09.2014  13:09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 资料图

  据天津检察网消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发布了另外几起职务犯罪案: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原处长耿砚铭(正处级)、主任科员黄海滔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市场建设处原处长崔政(正处级)、商贸服务业处原处长刘惠(正处级)、商贸服务业处原处长夏占权(正处级)、商贸服务业处主任科员邵金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允孚燃气科贸有限公司经理苑满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宝坻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武永冰(正处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