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聘请207名律师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
广东法院聘请207名律师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法院面向全省聘请207名执业律师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 徐志毅 摄
受聘律师(左)接受聘书 徐志毅 摄
中新网广州3月31日电(索有为 范贞)去法院打官司,立案窗口是第一站,但可能遭遇“冷横硬推”,广东法院面向全省聘请207名执业律师在诉讼窗口“隐身”监督来念“紧箍咒”,3月31日起,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正式上岗。
据悉,207名监督员一旦发现三级法院立案及诉讼服务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及违法违纪现象,可以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广东省高级法院举报。同时,法院规定,监督员任期为三年,如有律师利用监督员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法院将予以解聘。
据广东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李忠铭介绍,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职责内容包括诉讼指引、立案登记、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监督员履职时有权就发现的窗口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以书面方式或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向广东高院所设专用邮箱反映。监督员有权随时对完善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法院组织的接待民众来访、执法检查以及纠正工作作风等。
李忠铭说,此次聘请诉讼窗口监督员有三个特点,一是全覆盖。聘请的207名律师监督员分布在全省21个地市,根据律师执业流动性的特点,要求每一个县区法院至少聘请一名,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全覆盖。二是针对性。长期在一线参加诉讼的律师群体对诉讼窗口的服务最有发言权,监督起来会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遇到工作人员不规范言行及作风纪律散漫现象,如收取当事人诉讼资料是否未按照规定出具收据,立案刁难,拖延信访导致空转的,可以随时随地监督举报。三是重反馈。广东高院设立统一的办理反馈平台,专门接受意见反映。属于窗口工作的,及时要求被举报法院报告情况,七日内向监督员反馈意见;属于其他事务的,立即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回函告知监督员。
广东高院纪检组长梁小岸表示,聘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是广东法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诉讼中作用,构建与法律职业共同体新型关系的重要探索,也是广东高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克服“六难三案”现象的重要途径。立案诉讼服务窗口是立案信访工作的重要场所,是民众接触司法的第一道关口,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直接关系到法院的整体形象,对当事人整个诉讼过程顺畅及审判的高效颇具意义。各级法院要全力保障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行使监督权,让他们从法律专业角度更有效监督地司法服务,努力让司法工作凝聚更深厚的民众基础,赢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
出席聘任仪式的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称,经广东各地市律师协会推荐,广东省律协认真考察确定了207名法律执业理念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律师作担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希望受聘的监督员认真履职,敢唱“黑脸”,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法院,希望律师和法官携手努力让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