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名拟任县委书记有两个官方年龄(图)
目前致力于重建官场的山西。 李坤 澎湃资料
太原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阳曲县政府官网
两个不同的官方年龄
梁宝明
同一名干部,前后公布的出生时间却不一致,这一现象出现在致力于重建官场的山西。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2月以来,山西有18名干部进入县(市、区)委书记考察预告名单。这些人中,7名干部的出生时间与此前官方披露的出生时间有一定出入,少则相差1个月,多则相差1年。
山西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干部出生时间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各有不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接受考察前,档案都要经过重新审核,尤其是年龄、党龄以及参加工作时间三项信息要重新认定。“外界在参考时,如果出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最新公布为准。”
4月13日,太原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确定刘晋萍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
考察预告显示,刘晋萍,1965年1月生,五台县人,现任阳曲县委副书记、县长。
澎湃新闻发现,有关刘晋萍的其他官方介绍中,其出生时间并非“1965年1月”。
阳曲县政府官网显示,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晋萍出生于1966年1月,曾担任太原市晋源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太原市贸促会副会长、党组成员,太原市贸促会会长、党组书记等职。
另据《太原日报》刊登的太原市委组织部任前公示显示,2008年4月28日,时任太原市贸促会副会长的刘晋萍拟提名为太原市贸促会会长;2012年7月9日,时任太原市贸促会会长的刘晋萍拟提名为县(市、区)长人选。
上述两次人事调整,刘晋萍的出生时间同样显示为1966年1月,比此轮考察预告公布的出生时间小了整整1年。
出生时间前后“相差1年”的,还有新上任的交城县委书记刘应刚和文水县委书记梁宝明。
2月24日,吕梁市委组织部公布6名县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时任交口县委副书记、县长的刘应刚和时任吕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的梁宝明位列其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应刚为山西临县人,曾任临县县委常委,石楼县委副书记、县长,交口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
今年2月24日和3月1日,吕梁市委组织部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先后发布刘应刚的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两次发布均显示,刘应刚出生于1969年11月。
但澎湃新闻发现,今年1月12日,交口县政府官网发布了一则《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公示表》。其中显示,时任县长的刘应刚出生于1970年11月,其个人身份证号对应的出生时间也为“19701105”。
此外,临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临县年鉴也显示,曾任临县县委常委的刘应刚出生于1970年11月5日。
今年2月24日和3月1日,吕梁市委组织部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先后发布梁宝明的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其中显示,梁宝明出生于1967年4月。
但据梁宝明此前任职的吕梁市政府研究室官网介绍,他的出生时间为1968年4月,比最新公示的出生年月小了整整1年。
出生时间前后不一致的,还有神池县委副书记、县长冯晓雷,河曲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旭清,襄垣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志刚和襄汾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宏志。
4月13日,忻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确定冯晓雷、李旭清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
考察预告显示,冯晓雷1973年1月生,山西省岢岚县人,现任神池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旭清1966年5月生,山西省静乐县人,现任河曲县委副书记、县长。
但据《忻州日报》主办的网站“忻州在线”显示,2011年5月10日,忻州市委组织部曾发布一则任前公示。
公示披露,时任共青团忻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的冯晓雷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当时他的出生时间为1973年12月。
另据山西新闻网忻州频道消息,2010年9月29日,时任定襄县委副书记的李旭清拟提名为县长候选人。
根据忻州市委组织部当时的公示,李旭清出生于1966年6月,比今年考察预告公布的出生时间小1个月。
4月13日,长治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张志刚被列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
考察预告显示,张志刚出生于1969年2月,长子县人,现任襄垣县委副书记、县长。但据襄垣县政府官网显示,张志刚的出生时间为1969年3月。
4月14日,临汾市委组织部也曾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襄汾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宏志被列为县(市、区)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
考察预告显示,张宏志1964年4月生,临汾市尧都区人。襄汾县政府官网则显示,张宏志出生于1964年3月。
“出生时间以考察预告为准,我们掌握的是档案年龄。”对于张宏志的情况,临汾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考察预告公布的出生时间,是有关部门经过综合认定最终确认的。
忻州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也指出,干部出生时间以本次考察预告为准,这是本人确认过的年龄。
“去年我们清理过一次档案,对干部出生时间做了规范和更新。”上述忻州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解释,之前有的干部可能为了入学把年龄改大,也有人阴历、阳历时间弄错。目前的规定是,不论填错还是其他原因,出生时间按最早进入档案的信息认定。
太原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则透露,今年1月,中央组织人事部门曾就干部年龄认定下过一份内部通知。
具体来讲,这份内容通知要求,如果有干部此前为了入学、参军、入团、入党等原因把年龄改大,他的原始档案出生时间很有可能也是修改过的。这些人参加工作后,有可能又把年龄按照实际出生时间改回去。针对这种“先改大,又改小”的情况,现规定以原始档案为准。
事实上,早在2006年10月,中组部、原人事部、公安部就曾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
上述文件要求,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文件还指出,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今后凡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对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为干部变更出生日期或出具虚假证明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