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拟推荐24名教师评审正高级职称

04.11.2016  03:38

广东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始 打破职称天花板

不再唯论文学历 中小学老师也可评“正高”

东莞时间网资料图。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中学、小学老师也可以评审正高级职称。

若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现在恭喜老师,可以参加广东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当然,若您是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那也有资格可以申报。

11月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事项做出明确的规定。国家下达我省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控制数299名,按照评审控制数1.5倍确定全省推荐名额450名,其中东莞可以推荐24名教师参加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各地要在2016年11月20日之前,将本地推荐申报材料送省教育厅师资处。

正高级教师评审范围

此次广东省首次全省范围内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这次评审范围包括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且聘用在高级教师岗位的人员。即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之前,是在职、在岗、聘用在高级教师岗位的人员。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这对广大中小教师而言是个福音,打破了职称的天花板。在中小学好好教书,也能像大学老师那样评上正高职称。这让中小学老师们更有奔头,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础教育。

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

通知》要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各市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原则上,每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人,且应在学校(单位)正高级教师岗位空缺数内进行申报和推荐。各市报送推荐人选中,学校正职校长(书记)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推荐名额总数的20%以内,专职教研员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推荐名额总数的10%以内。

此外,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条件,全省不作统一要求,也不作为评审结果确认的审核条件,各市可结合当地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作出具体要求。

建立教师失信惩戒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要建立完善教师失信惩戒机制,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我省职称政策有关规定撤销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面向参评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的改革要求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确保推荐人数在本校(单位)空缺的正高级教师岗位数以内。各地于2016年11月20日之前将本地推荐申报材料送省教育厅师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