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发通缉令 悬赏1万元通缉30名涉枪逃犯

23.06.2014  10:26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曾祥龙、吕鹏报道:广东省公安厅6月20日再度发布通缉令,悬赏通缉30名涉枪犯罪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自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涉枪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公安厅2014年4月21日曾向社会公开悬赏通缉20名涉枪犯罪的在逃嫌疑人,目前已有12名嫌疑人落网。

  省公安厅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对涉枪犯罪在逃人员的追缉打击力度,现决定再对30名涉枪犯罪在逃嫌疑人进行悬赏通缉(详情可留意省公安厅网站http://www.gdga.gov.cn/)。任何公民发现在逃犯罪嫌疑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资料严格保密。凡在2014年12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将给予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奖励;对隐瞒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汕头举报涉枪犯罪有功最高奖5万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报道:广东省发布悬赏通告当日,汕头市公安局也出台了相应奖励办法,在打击整治涉枪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凡因积极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枪犯罪案件、捣毁制造仿真枪窝点、抓获涉枪犯罪人员、追缴枪支弹药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元至50000元奖励。

  根据该办法,人民群众可通过向公安机关110报警台或者其他向外公布的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函件、信访、上门等方式举报涉枪违法犯罪线索。

  根据群众举报涉枪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或持枪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元至50000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团伙,捣毁生产窝点的,缴获枪支弹药、制造模具的,根据制造生产规模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至30000元奖励;打掉生产仿真枪窝点并人赃俱获,缴获仿真枪不具备枪支性能的,但抓获人员被批准逮捕的,视情给予3000元至5000元奖励。

  此外,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抓获公安部、省厅挂牌督捕的涉枪在逃人员,在兑现上级公安机关悬赏奖金的基础上,每抓获1名督捕逃犯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举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市局督捕的涉枪逃犯的,每抓获1名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