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今年前三个月查办57名涉贪污贿赂厅级干部

17.05.2014  00:36

  高检院5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季度查办职务犯罪情况进行通报。据悉,今年前三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661人,包含厅局级57人。

  高检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发挥反贪侦查职能,反贪办案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展,有力惩治和震慑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

  据统计,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22件10840人。其中,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大案6759件,占立案总件数的82.2%;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661人(内有厅局级5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1%。

  徐进辉分析称,第一季度办案情况有四个特点: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重点突出;查处危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取得新进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与去年同比,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件数、人数分别上升24%和19.8%;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五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大案数上升26.9%;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数上升46.9%。

  徐进辉告诉记者,在查处危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方面,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60件6402人,涉案总金额6.5亿余元。与去年同比,立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30.2%和25.5%。

  发布会上,徐进辉还表示,检察机关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反贪工作的生命线,反贪办案工作整体呈现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与去年相比,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终结4904人,同比上升16.4%;提起公诉3095人,同比上升7.4%;法院判决有罪4094人(含上年积存),同比上升19.6%。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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