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机关对1855名涉黑恶嫌疑人提起公诉

16.05.2019  11:21

村霸”刘永添等54人涉黑恶案件宣判现场。

大洋网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5月14日,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81件449人,提起公诉46件378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89件1297人,提起公诉468件1477人。”昨日上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东表示,广州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村霸”“街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并对“套路贷”、收取“网上保护费”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防治并举,在持续精准打击的同时,确保不枉不纵。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以更高标准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时期新胜利。

案例

打击“村霸”:利用宗族势力垄断经济事务,白云区李某林等34人被公诉

今年3月11日至22日、4月2日至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林、李某亮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某林自1996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原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社长、罗岗村村委书记、罗岗村经济总公司顾问等职务。期间,被告人李某林依靠其家族兄弟被告人李福某、李泰某等人,采取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震慑本社干部、村民,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了实现对罗岗村辖区内大型工程项目的垄断,达到侵吞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财产的目的,有组织地在罗岗村范围内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持有枪支、职务侵占、盗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犯罪事实,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已起诉农村涉黑案件18件、涉恶案件119件。

打击“街霸”:番禺宋氏兄弟等45人开赌场放高利贷被控多项罪名

李学东表示,城中村容易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外来流动人员聚集地,并被黑恶势力所利用。这类涉黑恶团伙一般以亲缘、血缘关系为纽带拉帮结派,保证组织核心的稳定性。

被列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第一批重大涉黑案的“11·12”宋某虎等4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就是其中的典型。该犯罪集团组织者宋某虎等3人为亲兄弟,集团成员包括宋某虎的儿子、侄子。

据检方指控,2002年8月至2009年初,宋某虎等人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逐步在番禺区市莲路沿线一带打响名头。自2011年开始,以被告人宋某虎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番禺区开设赌场、争抢赌场地盘、强迫其他开赌场者与自己合作、强迫他人到自己的赌场赌博、在赌场放高利贷及敲诈勒索,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扩大黑恶影响力;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获取非法利益和豢养组织成员;通过勾结派出所民警、辅警,以获取对赌场的保护。该组织长期盘踞在番禺区市莲路沿线一带,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今年3月25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窝藏等罪名对宋某虎等45人涉黑专案提起公诉。

经验

正副检察长既“挂帅”又“出征”,直接办案79件

李学东介绍,广州检察机关对涉黑、重大涉恶案件实行专案专办,全市检察机关共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组23个。为确保案件质量,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既“挂帅”又“出征”,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79件,其中检察长办案30件。

李学东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的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枉不纵。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6人、涉恶犯罪嫌疑人188人,不起诉涉黑犯罪嫌疑人4人,涉恶犯罪嫌疑人7人。建立了对拟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请示制度,上下级检察机关共同把好质量关,防止因认定不当而放纵犯罪。

在全国率先探索证人保护机制,远程视频作证脸部打码

李学东在会上指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通常经营时间比较长,对某一个区域或行业形成了控制,导致证人、被害人“不愿作证也不敢作证”。

为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提供证人安全保障,去年9月,广州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关于证人保护的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在侦查阶段,要求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透露毒品犯罪中的线人、举报人和涉黑涉恶犯罪的证人信息,在制作笔录等证据材料或者法律文书时使用化名,将证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适用化名的情况另行书面说明,单独成册移送,标明密级。

针对证人对出庭作证安全问题的顾虑,检察机关联动公安机关、法院在证人出行、参加庭审环节予以联动保护,由公安机关负责专车接送证人到庭,法院负责提供隔离通道、安全等待区域及视频作证室,全方位为证人出庭作证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天河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公安机关联动,力推“远程视频作证”方式保护证人。在庭审过程中,证人并不直接在法庭上出现,而是通过双向视频传输技术“远程作证”,证人面部打马赛克,声音经过特殊处理,在不暴露外貌、声音的情况下指控被告人,既获得辩护方的认可,又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取得良好效果。

支招

遭遇“套路贷”,用这五招保存证据

李学东介绍,针对涉黑恶犯罪领域逐渐从传统领域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延伸的特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研判“套路贷”、网络恶意差评、收取网上保护费、虚假诉讼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变化,提高防范打击能力。其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是“套路贷”案件及其延伸出来的“软暴力”问题。为逼迫被害人“还债”,犯罪团伙还会实施到单位贴“大字报”、到被害人住处泼红油漆等软暴力行为甚至暴力行为。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起诉“套路贷”案件30件145人。

李学东坦言,由于讨债团伙人员众多且流动性强,涉及多种犯罪,部分被害人因担心被打击报复或本身违法,不愿揭发、举证,检察机关常常在办理“套路贷”案件中碰到“证据收集难度较大”“相关犯罪事实难以全面查清”等问题。

为此,广州市检察院专门制作了微动漫宣传片,讲解遭遇“套路贷”等违法犯罪后如何保存证据,并在会上发布。“一记特征,如样貌、方言、文身等;二拍影像,暗中拍照、录像或录音;三护现场,保护好现场原状和作案工具;四存记录,合同、聊天、转账等记录绝不能删;五说详情,对民警详述事件细节、提供知情人员名单、配合辨认犯罪嫌疑人。

文、图/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