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面向全国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

09.07.2014  00:14

  中新网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即日起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聘期为2至3年,分别担任北京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管理高级主管、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高级主管、市地税局国际税收高级主管。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共同发布《北京市2014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今年北京市聘任岗位主要集中在环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国际税收等专业性强的高端职位,分别是北京市环保局的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管理高级主管1名;北京市安监局的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高级主管1名;北京市地税局的国际税收高级主管1名。

  据了解,聘任制公务员职位都要求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时还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专业岗位所要求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有意应聘的人员可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从网站下载《2014年北京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并如实填写,于7月29日下午17:30前,将应聘职位所要求的材料邮寄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招聘单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据悉,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其中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笔试主要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所应聘岗位要求的能力。综合评价主要是根据应试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进行评价。对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对拟聘任人员,各招聘单位将在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聘任人员将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据悉,北京市2013年开展首次公务员聘任制工作,提出的聘任岗位主要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领域,共6个职位高端专业职位,其中市科委的2个职位和市交通委的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职位已聘到人选,其余3个职位因无合适人选空缺。目前所聘人员已与聘用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上岗履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