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见义勇为牺牲英雄家属各获100万元抚恤金

11.06.2015  11:25

  梅州网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梅公宣)昨日,广东省见义勇为专项奖励资金为我市见义勇为牺牲的邓国猛、谢莉霞和徐会元等3人的家属分别发放各100万元的一次性抚恤奖金。

  2014年9月3日,年仅16岁的五华县安流中学高一学生邓国猛见有人从老安流大桥跳河轻生,奋不顾身第一个跳下河营救,因体力不支被水冲走。轻生者被后来下河的古俊峰、冯潮鑫救起,邓国猛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2014年7月20日下午,21岁的丰顺县汤坑镇石联村人徐会元在韩江公式隍大桥下游游泳时,奋力抢救在深水区遇险的两名同伴,自己却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身亡。2014年10月1日,年仅15岁的兴宁市罗浮镇岩前村人谢莉霞与同学到罗浮镇高坑水库游玩,1名同学不慎落水,谢莉霞当即伸手去救,因力量不支被拽下水,不幸溺亡。他们面对危险时表现出了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经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报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批准,确认邓国猛、古俊峰、冯潮鑫、谢莉霞、徐会元的英勇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广东省见义勇为专项奖励资金为邓国猛、谢莉霞和徐会元的家属分别发放100万元的一次性抚恤奖金。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史明锋,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古小平,以及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