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东莞3名调解员受到司法部表彰

06.01.2021  01:26

日前,司法部表彰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集体和个人,东市潘旭毅等3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表彰,他们分别是:

▲市医疗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潘旭毅

▲莞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严小艳

▲凤岗镇雁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邓小红

这是东莞市人民调解工作连续多年获得的又一最高荣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司法部每三年组织推选一次,须经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和条件逐级遴选推荐并公示,是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国家最高荣誉。

近年来,东莞市以有效推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和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目标,坚持发展、创新打造“枫桥经验”东莞模式升级版,积极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努力实现调解领域新突破、规范建设新格局、工作效能新作为,取得了良好的创新实践和社会实效。如打造7×24小时全天候在线专业调解新模式,畅通“阳光调解”桥梁作用,打通外来人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最后一厘米,有效化解基层一线纠纷并充分释放警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发挥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示范效应和东莞省级商会酵母作用,推动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协同共治特色品牌全覆盖等,助力构建基层调解新格局。全国首创打造“东莞市调解协会”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协会“1+5”工作职能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引领作用和标杆作用等。

接下来,东莞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对全市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职能,以“莞邑调解”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推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衔接机制,增强社会治理工作的前瞻性,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和互联互通与职能资源整合,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激活非诉讼调解组织发展,实现调解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

文字:李金健

摄影:李金健

编辑:宁新春